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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学科复核通知

来源:郑果所科研管理处 作者:徐倩倩 2022-04-28 09:11:00 浏览量: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我所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对我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进入学科复核名单

             名单附件进入学科复核名单

二、复核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年5月6日和7日

方式:网上远程复试,主系统腾讯会议,备用系统小鱼易连。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学科初选的申请人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我所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⑦往届生硕士提交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请务必按要求准备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复核成绩。

四、复核内容及程序安排

学科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复核内容包括: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

(2)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

(3)远程笔试要求:①远程网络视频笔试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多于10人,基本按照二级学科分布安排。采用相同试题的各考场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一致,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②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需立刻停笔并在5分钟内将答卷拍照上传至我所指定邮箱,拖延答题者取消笔试成绩。要求考生拍照字迹清晰,光线适宜,边缘接近答题纸纸张,不得过大或过小,以免影响密封线装订。因拍照字迹模糊不清影响判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答卷上不得有任何特殊标记(包括涂改液痕迹、格式线等)。③考生需在笔试结束的24小时内将答卷邮出,寄至我所。考生笔试分数以拍照答卷卷面为准。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分陈述及提问两部分,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考生陈述不超过8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10分钟。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考核采用英语陈述或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5分钟。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研究方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核确定,并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我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照体检报告模板,由考生在当地具相应资质的医院及体检中心体检并密封邮寄体检结果。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我所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京内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我所招生投诉电话(0371-65330910),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附件1:远程复核准备及平台测试

联系人:徐倩倩 0371-65330915

联系邮箱:zhaosheng_z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