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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方案

来源:科研管理处 作者:徐倩倩 2023-04-28 21:33:00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录取文件精神,我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现对学科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科复核人员

通过郑州果树研究所学科初选的考生,均可参加学科复核。如若自愿放弃学科复核资格,请发送邮件至邮箱xuqianqian@caas.cn,告知招生单位。未按时参加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组织形式

现场考核。

三、学科复核内容

1.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90分钟。

2.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分陈述及提问两部分,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考核采用英语陈述或问答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四、学科复核程序

1.考生申请材料复核

申请人将如下申请材料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至复核考试现场,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留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考生证书原件。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核资格。

① 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② 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③ 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 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⑪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

2.学科复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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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现场考核,安排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于考核当天进入考场时,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或有持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经综合研判不适宜在原考场参加考核的,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核。其中面试考核可在备用考场,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研究工作陈述。

3.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考生在居住地具有研究生入学体检资质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按照研究生院统一体检报告模板,体检表经医院密封优考生本人寄送至研究所。

五、录取

1.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①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②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2.录取公示

学科复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学科复核成绩=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成绩×30%+专业英语考核成绩×20%+研究工作陈述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10%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研究方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确定,然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最终下达数为准。

七、考生咨询电话

复试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371-65330915

复试工作小组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371-65330910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考生接待和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学科复核笔试考试注意事项

附件2: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检表